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感恩,不仅是一个人的基本品德,更是一种责任。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唤醒师生自觉的感恩行动,建立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我校特把感恩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于每年的11月份举行“感恩教育月系列活动”。为加强对我校“第七个感恩教育月”的组织落实,切实有效地的开展各项活动,团委、学生处特制定第七个感恩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工作,切实把感恩教育渗透到学校德育工作、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家庭生活等各个环节中去,从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目标要求

以感恩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为载体,让学生懂得感恩父母、感恩学校、感恩社会、感恩祖国,引导学生既有报恩之心,更有感恩之行,从而树立对自己、学校、家庭、社会负责的意识,努力学习,克难奋进,做一名德才兼备的好学生。

三、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景国

副组长:禹建军 陈 磐 岳 媛

成  员:团委、学生处全体成员

四、活动方案

(一)总体部署

1、校团委、学生处统一安排各项教育活动,注重计划、实施、检查、评比、奖励五个环节的落实,本方案的实施情况将纳入各团支部的感恩教育月考核和年度考核。

2、以团支部为单位,做好活动的组织落实、信息的收集工作,加强活动的动态跟踪和信息反馈。

3、各辅导员按照要求,负责感恩教育活动的落实,切实抓好本次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做好具体安排、检查和督促,注重活动的实效。

4、“感恩教育月”各项活动均由团委学生组织相关负责同学进行传达和监督,各团支部指定的干部进行组织、落实。

(二)感恩回馈

我校自2008年开展第一个感恩教育月以来,数以万计的师生通过此项活动受到感恩教育的洗礼,感恩教育活动硕果累累,值此我校第七个感恩教育月之际,我校将通过回访等形式,对曾影响、帮助和教育过我们的感恩人物进行感恩回馈和感恩品质再学习。

第一周:感恩回馈——李灵

李灵:2009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最美乡村女教师。2011年感恩教育月期间来我校做感恩报告。

第二周:感恩回馈——陈骋

陈骋:中国十大社工年度人物。2013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第十三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河南省首家专业社工机构——绿城社工服务站创始人,被誉为“中原社工实务第一人”。

第三周:感恩回馈——坠子大师郭永章

郭永章:民间坠子大师,虽已古稀之年且双目失明,依旧靠坠子这门艺术劝人行孝、劝人行善,2012年曾参加我校文化艺术节活动。

(三)具体实施

动员大会

(1)教职工动员大会

时间:11月13日下午15:00

地点:1号教学楼A1合堂教室

参加人员:学生处、团委全体教职工

(2)学生干部动员大会

时间:11月13日下午17:00

地点:1号教学楼A1合堂教室

参加人员:团委老师、学生干部、各团支部团支书

第一周 11月17日——11月21日

1、启动仪式

时间:11月17日早上7:50

地点:国旗广场

2、感恩图片展

时间:11月17日——11月28日

地点:行政办公楼前后

3、感恩歌曲选播

时间:11月17日——12月5日

4、感恩视频、电影播放

11月17日晚自习《归来(上)》 11月18日晚自习《归来(下)》

11月19日晚自习《婚纱(上)》 11月20日晚自习《婚纱(下)》

11月24日晚自习《亲爱的(上)》 11月25日晚自习《亲爱的(下)》

5、“感恩杯”征文

时间:11月17日——11月28日

第二周11月24日——11月28日

6、感恩教育讲座及报告会

(1)讲座人:院长潘洪亮教授  陈景国副院长

地点:合堂教室

时间:11月24日——11月28日

(2)2013感动中原人物陈骋

地点:国旗广场

时间:11月27日

7、感恩于成长——家长开放日

时间:11月26、27、28日。

8、《让生命充满爱》+算算亲情账+一封家书

时间:11月26日、27日晚自习

地点:各班教室

第三周12月1日——12月5日

9、感恩主题总结班会

时间:12月1日——12月5日

地点:各班教室

内容:感恩主题总结班会

10、班级自主活动

时间:12月1日——12月4日

地点:校内

11、总结

(1)个人总结:每个同学都要写出感恩教育月个人总结,交至各班辅导员处。由辅导员从中挑选5篇优秀总结于12月4日16:00前交至团委办公室。

(2)团支部总结:各班团支书写出书面总结或电子版总结于12月4日16:00前交至团委办公室。

12、团委将根据《第七个感恩教育月量化标准考核办法》对各团支部进行量化考核,并根据《感恩教育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对各项活动获奖者和教育效果显著的团支部进行表彰。

共青团郑州城轨交通学校委员会      郑州城轨交通学校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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